根据《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公布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的通知》,辽宁省残疾人服务中心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22日8:30-1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辽宁省残疾人服务中心603室。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121巷11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一)准考证、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三)学历、学位及有关权威部门的认证材料:
1. 国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历证、学位证的认证报告(学信网);
2.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并提供认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二级运动员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六)《个人承诺书》(附件2)。
(七)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资格审查及后续面试等环节,应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